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

輸掉比勝出有利?

世界盃外圍賽

  2010 年世界盃外圍賽便抽籤了。足球強國大多於歐洲和南美洲,而南美洲的外圍賽是最簡單的主客制雙循環賽事(即任何兩隊都會以主場和作客比賽各一場),不用抽籤分組,因此抽籤的焦點都落在歐洲 53 隊的分組情況。歐洲區將有 13 隊出線 2010 年世界盃決賽周。這 13 隊的產生辦法如下:

  1. 53 隊分為 9 組,其中 8 組 6 隊, 1 組 5 隊。每組都進行主客制雙循環賽事,各組首名出線決賽周;
  2. 9 組次名當中,成績較好的 8 隊會配成 4 對以主客制對賽 2 次,每對裏的勝出者出線決賽周。(最差的次名隊伍將自動出局。)

最差次名?

  對數字敏感的讀者可能會發現上述賽制有個小問題:怎樣決定「最差次名」?如果各組隊數相同,我們還可以直接比較它們的分數。可是現在其中一組少了一隊呢,怎辦?放心,國際足協不會讓賽制留下這麼大的缺口。規則裏規定,排列各組次名時,擁有 6 隊的組別只計算與小組次名與小組首名、第 3 名、第 4 名和第 5 名的對賽分數,與第 6 名對賽所得的分數則忽略不計。因此,每隊小組次名都只計算 8 場比賽,問題似乎解決了。(當然,同分時另有決定準則,但這與本文主題太遠,在此略過。)


令人尷尬的賽果

  實情真的如此嗎?非也。這個解決方法暗藏一個漏洞。這漏洞不易出現,但出現時可非常尷尬。原來它可能衍生某隊輸掉球賽比勝出更有利的情況!以下的就是這樣的尷尬情況:

  假設某組有 6 隊 A、B、C、D、E 和 F。他們共需比賽 10 輪,現假設首 9 輪的成績和積分榜如下(勝出 3 分,賽和 1 分,輸掉則 0 分):


ABCDEF
A/ 1 : 0
1 : 0
1 : 0
? : ?
1 : 0
B 0 : 0
/1 : 01 : 00 : 1? : ?
C0 : 10 : 1/? : ?1 : 01 : 0
D0 : 10 : 11 : 0/0 : 01 : 0
E0 : 11 : 00 : 10 : 0/0 : 1
F0 : 10 : 10 : 10 : 11 : 0/





分數
A
8
1
0
25
B51316
C40512
D32411
E2258
F2076

  第 10 輪比賽是 A 對 E、B 對 F 和 C 對 D。暫時 B 對 E 兩戰兩敗,但 B 對 F 卻一戰一勝,另有一戰在第 10 輪。從以下的分析,我們會發現 B 隊輸掉最後的比賽會比賽和或勝出有利!


賽果分析

  首先,我們不難發現無論第 10 輪賽果如何,首名必為 A 隊,次名必為 B 隊。而第 6 名則取決於 A 對 F 及 B 對 E 的結果,C 對 D 的賽果已無傷大雅。本來組內名次已定,但誰是第 6 名卻成為計算 B 隊的「次名成績」的關鍵。

  現列舉各種可能的情況如下:

  • 情況一:E 隊擊敗 A 隊。
      此時第 6 名是 F 隊。因為計算次名時,與第 6 名對賽的成績不算在內,所以無論 B 隊贏、和、輸,B 對 F 的賽果都不予計算,其「次名成績」皆為 4 勝 1 和 3 負,得 13 分。

  • 情況二:A 隊擊敗 E 隊。
      此時如果 B 隊擊敗或賽和 F 隊,第 6 名則為 F 隊。與情況一相似,B 隊贏、和、輸皆得 13 分(4 勝 1 和 3 負)。但如果 B 隊敗給 F 隊,情況便很不同了。此時 E 隊才是第 6 名,因此 B 和 E 之間的對賽將忽略不計。由上表可知,B 兩敗於 E,而對 F 則一勝一敗。B 隊敗給 F 隊後,B 對 E 的兩場敗績將不予計算,但卻保留了 B 對 F 的一勝一負成績。因此這反而令 B 隊的「次名成績」提升至 5 勝 1 和 2 負,得 16 分。

  • 情況三:A 隊與 E 隊賽和。
      如果 B 隊擊敗 F 隊,這便與情況一相同,B 隊的「次名成績」皆為 4 勝 1 和 3 負,得 13 分;如果 B 隊輸給 F 隊,則 E 和 F 同得 9 分,需要以其他方法(如對賽成績、得失球差等)排名。若 F 隊的同分排名條件優於 E 隊,情況便與情況二相同,B 隊的「次名成績」提升至 5 勝 1 和 2 負,得 16 分。否則,若 F 隊仍敬陪末席,這便與情況一相同,B 隊的「次名成績」皆為 4 勝 1 和 3 負,得 13 分。

結論:輸掉最有利!

  綜合上述三個情況,我們可得知 B 隊敗給 F 隊永不會令其「次名成績」下降,反而在某些情況下(情況二和情況三的第二部分)有利!這寶貴的 3 分可能使 B 隊不用成為最差次名而出局呢!假如第 10 輪賽事前真的出現這樣的怪事,可不非常尷尬嗎?次名隊伍會應該故意輸掉球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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