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知道,如果一個集的元素可以和正整數集 N 的元素一一對應的話,那麼這個集稱為可數的(countable)。例如:整數集 Z 是可數的,因為它可以和 N 作一一對應:
1←→0、2←→1、3←→ -1、4←→2、5←→ -2、6←→3、7←→ -3、……
換句話說,如果一個集的所有元素可以「順序列出來」,則它是可數的:
0、1、-1、2、-2、3、-3、……
以下是兩個「證明」,大家看看有甚麼問題:
(1) 0 和 1 之間的所有實數(不包括 0 和 1)是可數的
證明:我們只需把 0 和 1 之間的所有實數「順序列出來」即可:
0.1, 0.2, 0.3, ..., 0.9, 0.01, 0.02, ..., 0.99, 0.001, 0.002, ..., 0.999, 0.0001, ...
(2) 所有以整數為系數的多項式是不可數的
證明:假設所有以整數為系數的多項式是可數的,則存在一一對應
1 ←→ a10 + a11x + a12x2 + a13x3 + ...
2 ←→ a20 + a21x + a22x2 + a23x3 + ...
3 ←→ a30 + a31x + a32x2 + a33x3 + ...
4 ←→ a40 + a41x + a42x2 + a43x3 + ...
......
考慮 f(x) = (a10+1) + (a21+1)x + (a32+1)x2 + (a43+1)x3 + ...,則顯然 f(x) 不等於以上任何一個多項式,這跟一一對應的意義矛盾,因此所有以整數為系數的多項式是不可數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