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

捨去(rejected)

相信大家在中學課本中都會見過類似的題目:求方程 的所有實數解。

不難吧?兩邊取平方得 x2 - 1 = 2x - 1,化簡可得 x(x-2) = 0,因此 x = 0 或 2。然而,由於解題過程中曾經兩邊取平方(註 1),因此我們應該把答案代入原方程驗算。

把 x=2 代入原方程,左右兩邊皆等於 ,因此 x=2 是原方程的一個解。

把 x=0 代入原方程,左邊等於 ,由於這不是實數,故捨去 x=0 這個解。

且慢!當 x=0 時,右邊也等於 ,即左右兩邊相等(註 2)。題目所求的是實數解,並沒要求方程的兩邊都要是實數(註 3)。

在以往的香港中學會考數學科中,「複數」並不在課程內,因此對學生來說, 是「不存在」的,故捨去 x=0 是說得過去的。可是在新的香港中學文憑試中,數學科課程包括「複數」的概念,我們還有理由繼續教學生捨去 x=0 嗎?



註:

(1) 「由於解題過程中曾經兩邊取平方」是老師或課本經常給出的解釋,但這不是正確,或至少不是完滿的解釋,至少我們知道「需要驗算」的情況不止這一種。這個有機會另文再談。

(2) 這個牽涉一些複數的理論。對於實數的「開方」,我們取非負的平方根,例如 是 3 而不是 -3。對於負數及一般複數的「開方」,我們也會選一個「主值」(principal value,詳見這裡)。

(3) 「在處理實數的過程中離開了實數的世界」在數學上並不罕見,例如我們可以利用複分析(complex analysis)的技巧計算這個看來和複數毫無關係的積分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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