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區人大代表選舉將於 1 月 25 日(星期五)舉行。雖然投票方面大概不會有你我的份兒,但是次選舉的囑目性可謂歷來最高,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候選人當中有不少重量級人馬,例如前廉政專員羅范椒芬和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等吧。
是次選舉共有 50 名候選人,角逐 36 個港區人大代表席位。每位選民可投 36 票,這種制度稱為「多議席全票制」,香港在 1997 年的臨時立法會選舉、1991 年的立法局地區直選和 1991 年及以前的區議會選舉中都採用過這種制度。
這種制度的最明顯弊端,就是些微多數可能會取得全部議席。舉例說,如果有 72 人角逐 36 個席位,而 72 人當中有 36 人屬「左派」、36 人屬「右派」,而「左派」和「右派」的支持率分別為 51% 和 49% 時,則在選民只會一面倒支持其中一派候選人的假設下, 36 位「左派」的候選人將全取 36 席。
是次選舉中另一個較為罕見的規則是選民必須選足 36 位候選人,否則有關選票作廢。這規則最明顯的影響是選民有可能因為一時的失誤而斷送自己「神聖的 36 票」。然而,除此之外,這規則亦帶來了另一個現象,一般稱為「垃圾桶效應」。
所謂「垃圾桶效應」,是指一些選民心目中支持的候選人不足 36 人,但礙於遊戲規則又必須選足 36 人,結果被迫在自己不支持的候選人中作出選擇。而他們選擇時的考慮往往不是自己不支持的候選人當中哪些較好,而是傾向選一些最不可能當選的候選人,因為這樣的話就不怕影響自己支持的候選人的當選機會了。
然而,當很多選民都這樣做時,會否造就「垃圾桶」內的候選人爆冷出線?大家拭目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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